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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深圳路小学严格落实师德建设“十不准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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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2008-5-5 8:57:00 | By: tutu ] |
为进一步促进师德建设,树立教师良好形象,我校经校委会认真讨论研究,依托《胶州市师德规范“十不准”》,特制定深圳路小学落实“十不准”要求,希望全体干部教师增强纪律观念,严格遵守“十不准”要求,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。在全校营造“遵守师德规范光荣、不遵守师德规范可耻”的良好风气,全面树立我校的良好形象。 一、《胶州市师德规范“十不准”》要求 1、不准在工作日午间饮酒或任何时间酒后进课堂; 2、不准在工作时间打扑克、下象棋、上网聊天、玩游戏、从事第二职业; 3、不准无故迟到、早退和旷工; 4、不准参与或支持色情、赌博、吸毒、迷信等活动; 5、不准穿奇装异服或穿拖鞋、背心进课堂; 6、不准体罚、变相体罚或讽刺、挖苦、歧视、侮辱学生; 7、不准向学生强制推销教学辅助材料、课外读物和其他商品; 8、不准向学生传播不健康的思想和在课堂上接听、拨打通信工具; 9、不准强迫家长为教师谋私利; 10、不准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。 二、落实要求及措施 1、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学习“十不准”具体要求,删除办公微机中的游戏。 2、努力创建“无烟校园”,严禁教师在校园里抽烟。 3、校长室对各办公室进行不定时、不定点抽检。发现问题存于教师个人档案。并将评价结果同教师的绩效工资挂钩。 4、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为我校师德教育月,广大教师要通过学、写、讲、评、议等途径,认真学习,提高自己的师德水平。 三、奖励惩罚办法 1、教师遵守“十不准”情况和考核挂钩。凡被查到违犯“十不准”的个人,取消当年一切评优评先资格,考核评为不合格等级。 2、对违反“十不准”的教师进行全校点名批评。扣发当年所有补贴。 3、对能严格遵守“十不准”的教师,经校委会及民主评议,进行一定的奖励。具体量化办法参照我校教职工量化考核办法执行。 4、本要求解释权归校委会所有。 5、自即日起本要求生效。 胶州市深圳路小学 2008-3-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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